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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私生(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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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蓬莱本来就产金产玉,将金玉做成那么漂亮的样式,本地工匠还真没有那么高的水平。

鹰王将家管得这样好,太上夫人以及下面那一众夫人自然而然就这能闲了。闲也有闲的好处,每天就这样,将自己装扮成神仙妃子,直到老,直到死,何尝不是一桩美事?

有的逍遥,就乐得逍遥,也便罢了!

不过,寂寞的上邪夫人自己都不知道,其实,她的内心并不真的甘于这样的寂寞。

自打白孤鸿死后,她一直在这样的平缓中消耗自己的生命,而这一天,终究有不平凡的事情从山下传来。

五个挑战鹰王的人,最后还出来个金刀武士?

苍龙盟主刘景空脑子居然烧坏掉了吗?

也许蓬莱洲终有一天会出现打败白瀛楚的人,但是,这个人绝对不会是一直被天都压得死死的龙州内的人。

刘景空居然这样大阵仗来,不会仅仅是为了自讨欺辱的吧?

白麓军屯,贺琮在苏和礼、王兰青两位大人的帮助下,已经将十八盟盟主陆续送走。离开白麓后,沿途还有天都其他文武官员设宴接待。说是相送,其实就是监视。监视着十八盟确实来了多少人走了多少人——苍龙会除外。因为丰南家兄弟五人,死了四个,随同刘景空走的,只剩下丰南三。

明明是白孤鸿的遗孤——玉鹏程,被忽悠来争夺天都王的位置,周游天都一大圈,参观了白麓军屯,最后还是顶着金刀武士的名头回去了。

依旧巍峨的行宫,终于可以得几天空闲。

这一日,瑞祥郡主从清梦中醒来,看看外面,日上三竿。夏日的阳光普照在大地上,山间的微风从窗户外吹进来,纱帐浮动,明媚之间,天气煞是宜人。

林蔻听到郡主召唤,急忙带着宫女走进来。云杉漱口、洗脸,然后坐在妆台前。林蔻替她梳了个简单的发式,挑了两股头发别在头顶,多出来的一边挑一边编同其他头发汇成一股。一根银丝带系在发髻下,顶端衬上银珠花。正面装饰了两支华胜,一边还插了一根发簪,顶端只有一颗珍珠而已,但是,这颗珍珠浑圆硕大,显然不是凡物。

林蔻替云杉将发簪插入头发,又在镜中端详发簪位置是否正确,看完了,发自肺腑对云杉说:“郡主,您得到的恩宠,奴婢自进宫来,还是第一次看到其实如此隆重。”看着镜中这颗珍珠,轻声说:“您瞧,但凡宫中最好的,殿下都送给了你。”

云杉也看那颗珍珠,看了两眼而已,便撇开目光,冷笑道:“那你是没有进过莫雪姬的琼玉宫。琼玉宫里何止一颗这样大的珍珠?便是十颗、一百颗也是找得出来的。”

林蔻嘴巴不如她灵巧,张了张,才辩解似的道:“总之,奴婢认为,鹰王对郡主那是真的很好很好。”

云杉下意识瞧她,林蔻也认真地报以凝望。

云杉想想刚刚过去的比武大会,那情景,那仗势……鹰王当真从来没有将她嫁给别人的打算,是不是呢?如果真要控制苍龙会,换位思考,按照自己的本事,以及对鹰王的忠诚程度,果真派过去,未尝不可。但是,他似乎真的不打算将自己给任何人——

林蔻取过来一件浅红色衣裳,伺候云杉穿上。云杉自顾自己想心思。想着想着,云杉对林蔻说:“鹰王今天在昌明殿吗?”

林蔻笑着说:“在。”拉着云杉的手,让云杉坐在桌子边,然后说:“去之前,郡主先用早膳吧?”

早膳是一碗清粥,搭配绿豆糕、芝麻酥、水晶虾饺和小笼包四色点心,再来,就是一盘小厨房准备的用鸡汤捞出的堆雪白玉丝,咸咸的味道里透出浓浓的鲜香,味道很是不错。云杉喝了两口粥,吃了两筷子小菜,夹了个绿豆糕,又吃了个水晶虾饺。林蔻让她再吃点,她就抓了个小笼包子在手里。

出门时,小笼包已经被她三口两口吃完了,小宫女端上来茶水,林蔻伺候着她押了一口,云杉喝完摆着手说:“我要出去了,不要吃也不要喝啦。”

一路小跑,跑到昌明殿。鹰王正在里面看各路呈报上来的十八盟盟主离开天都地界的进展情况。云杉进来后,鹰王也看得差不多。该批的也批了,汤桂全替主子将朱笔连着研丹砂所用的砚台全部撤走。鹰王站起身来,瞧着云杉道:“好好的不在房内休息着吗?”

云杉说:“总是休息,身体才会更乏。”奔到鹰王身边,用请求的语气说:“殿下,一起去骑马好不好?到苏水河去,上次我去狩猎有只红狐狸没有被抓到,你帮我将它抓回来。”

鹰王说:“我只有短暂的时间可以陪你玩耍。”

报呈全部结束,十八盟全部撤走,他这个阶段的任务才算完成,也就是说,长时间离开昌明殿肯定是不被允许的。

而十八盟的事告一段落后,半点也不能懈怠的军务,以及务必需要蒸蒸日上的民生,都会产生连篇累牍的事务,让他没法同一个小姑娘没完没了玩耍不停。

“王不是这么好做的。”

鹰王指教道。

不过,他的脸上却还是满带着笑意,他还伸出手指头,捏了捏云杉的俏鼻头。

手指和鼻子肌肤相触,云杉如遭雷电轰击,一阵酥麻,从头顶一直传到脚底。

这样的事情,当然不止一次。

可是,感觉越来越强烈,她本人已然渐渐抵挡不住。

云杉和鹰王的故事,是从玉林的海神祭开始的。

之后鹰王提拔云杉进三庭,又因为云杉确实很争气,便赐云杉住在九重霄。

在九重霄,鹰王平均每月都会有和云杉独处的机会,先只是浅浅接触:云杉在德胜宫的后院和鹰王碰见,鹰王目光停留片刻,云杉蹲身行礼,如是而已。

直到后来,鹰王开始教传云杉武功,二人关系才慢慢靠近起来。

十步一人剑和霜月电光剑这种粗浅的功夫,挡不住云杉前进的脚步,往往今天刚刚传授,明天她便会了。

云杉原本就是个会家子——这种事,直到后来,已经不只是鹰王才知道的秘密。

鹰王是个无私的人,认为可以,便让她往上学,从一笑拈花剑很快过渡到一字散花剑,万象解析剑也学,息影神功的步法也学,学到后来,鹰王便将太虚功也教了。

云杉有玄门正宗内功的底子,鹰王所有的武功都能学到四五层以上。

朗月清风之下,与鹰王过招之间,肢体与肢体之间难免接触,咫尺之间,又怎逼得开彼此气息相闻?

情感就像一个生命体,从种子形态开始,落土生根,先只是冒出一棵小芽。这小芽黄绿黄绿的,那么轻盈那么柔嫩,美好无比,却叫人不忍触碰,唯恐轻轻一碰,便会损坏了它。但是,芽儿是会长大的,时光的力量替代了它柔嫩的色泽,满身披挂绿色的鲜亮,逐步的,绿叶婆娑枝干粗壮。

接着,红艳艳的花骨朵儿便从这丛丛绿叶间颤巍巍滋生出来——

鹰王取来一方墨,有条不紊磨,磨啊磨啊,砚台里的墨黑亮亮便可写字了。

鹰王说:“云杉,写几行字给孤瞧瞧。”

云杉目光中带着缱绻,伸手将笔拿过来。

云乔尹教给她各种武功,也让她认字。可是,云乔尹没有那个闲情逸致,教她写字。写字的功夫,是玉庭的人教的。玉庭有学习舞蹈唱歌以及书画的地方,云杉在那里学了一个月,一手小楷,着实像模像样。

写什么呢?

云杉看看鹰王,鹰王目送鼓励。

云杉便转过头来,正视纸张,思忖良久,这才将笔提起来。一首《赠荷花》:世间花叶不相伦,花入金盆叶作尘。唯有绿荷红菡萏,卷舒开合任天真。此花此叶长相映,翠减红衰愁煞人,悬腕纸上,认真书写,几近半个时辰方成。

云杉写得不轻松,写完之后,鼻尖汗珠沁出,散落在额头的发丝也濡湿了,情状颇为动人。

云杉将笔放在笔架上,将字拿给鹰王。鹰王饱读诗书,知道此诗的意思,只看了一遍,心中便止不住涟漪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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