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世奉的回答:letthembuyit,letthemoutbidme.
也许他外表彬彬有礼,冷淡又自持,其实骨子里,他是一个具有极强独占欲和征服欲的男。普林斯顿的毕业生有很多,mit的博士也不少,只是最黄金的年纪站金字塔顶端的却是凤毛麟角,想,性格才是勋世奉成功的最重要的原因吧。
他们进入祖屋的院子。
不能再看了,收了心从晚枫亭下来,向外走。
其中一辆奥迪车的司机问,“谁?怎么还这儿?”
,“游客。”
“游客?快走吧,这里不对公众开放了。”
“好。”
祖宅外面有一座古香古色、雕梁画栋的大门,虽然早已经没有了摇曳着的烛火,不过夜幕总是把不那么明亮的灯光压的若明若暗的。
大门外面。
看见勋世奉这座大门里面。
他听见了声音,停下脚步,慢慢转过身体,有些面无表情的看着,似乎是一个跑错了场所的演员。
只是冲他笑了笑,终究还是离开了这里。
到外面,过了上下班的高峰,燕城的道路上显得有些冷清,的手机有震动,低头看着来电显示,划开了屏幕。
“alice……”
“是。”
“既然到了燕城,一起吃个饭吧。”
……
很久很久,没有说话,电话那边的勋世奉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安静着,似乎们的通话已经结束。
可,并没有。
终究,回答,“好。”
作者有话要说:有没有一种走过千山万水来和你相遇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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