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这一年她是他的崇拜者。
十三岁这年她觉得他是她的动力。
偶像的力量已经过去了。
他们交往过,相爱过,幸福过,也难受过,这样子,一辈子能和最珍惜的人这样就足够了,她不会再奢求更多的了。
权志龙不明白为何挣扎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办法说服一切人,他想和爱的女人结婚,想结婚,但是却身不由己。
一切都不能按照他想要的去完成,他有他必须要走的路。
朴敏娜的话,让他痛苦,心痛,但是另一方面他不得不承认,他得到了解脱。
他爱朴敏娜,朴敏娜也爱他,但是他们却不能够在一起,因为他是全名偶像,他必须接受这个事实。
“我爱你,闵娜,十年后你若未嫁我便娶你!”对着朴敏娜的背影,权志龙流泪说。
朴敏娜顿住了脚步,哽咽的笑了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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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此文献给所有偶像和偶像的恋人们,爱他就要等他,他爱你却无法结婚或者无法结婚,请继续爱他,因为很多时候大家都是身不由己。